4/10/2020主题性信息116                                                                                                               www.lifechurchmissions.com 

 

真理原则还是传统习俗?

《林前11:4-5,8-10

序论:圣经嘱咐我们当按着正意分解真道《提后2:15》,因为神的话不单单是讲明得救的道理,也指示一个得救的人一生在凡事上怎么跟从主。因这个的缘故,我们反对以感官的经历来认识神的那种信仰。另外,我们也反对不按着全本圣经的系统来胡乱解经的教导,特别是信心运动那类。今天我们又要面对的一个很棘手的问题就是在遵照神的话语上圣徒因为对经文的某些解释有所不同而引起的分歧。特别是我们分辨何谓真理的原则,何谓是传统习俗有显著的一些差异。因这人的文化不断的改变,时代也变迁,越来越多不同国籍的人信主,且有各宗派的教会兴起,这当中不禁有很多不同的习俗与做法在教会形成。例如:姐妹的蒙头,受洗时以浸水还是点水仪式,将婴儿奉献给主是以奉献礼还是幼洗,教会唱怎样的诗歌,敬拜时能不能用鼓,甚至是姐妹在台上讲道之事等。有些宗派在一些议题上将此当做要严格遵守的,要不然相等与不遵守圣经的真理。有些教会却在一样议题上视为是一些传统习俗,能跟着时代与文化做出调整。当然,人的多元化是一个事实,且是神创造的优美。但是,在忠于真理的事上,人的多元化也带来了许多分歧。其实,圣经借着福音吸引万民到神面前时,带给我们的不是分歧的信息,乃是合一的答案。但是我们又怎么在忠于真理之下能取得合一呢?在基督信仰的一些条例上,有的人看为非有不可,有的人觉得可有可无。在这事上我们要怎么说服彼此呢?当然这是不容易的。但是我们尽可能从圣经来理解什么是原则,什么是习俗。我们不要在习俗或次等的事上严禁到如同将人不能担当的重担放在人身上,以致叫他跌倒。很典型的就是有些教派也过度着重于某些圣经翻译版本而将其他版本视为不正统。但我们也当谨慎不要因为符合自己的文化与大众的要求而轻视神的真理所设下的原则。有时我们看为合宜的未必神看为合宜。特别在这几十年来,当自由主义与后现代风潮横扫全球,人都开始按着自己的意思来造出合乎自己的信仰习俗,这包括我们唱的诗歌,或者在聚会里进行的活动,渐渐都进入一种情感主义式的信仰。我们在这样的事上不能无知,乃要讲究。要不然,我们对新派所引进教会的习俗都没有分辨力的接受,甚至在无知中违背了圣经所要求我们的,这样我们便大有亏吃了。因此,当我们看到现今教会提倡的一些作风时,起码要问:这是真理的原则,还是传统习俗呢?当然,讲到信仰作风,那是千姿百态,我们很难一概而论。可能有时我们开始错了,要渐渐的调整。若我们清楚是对的,要怎么渐渐说服众人?这也是需要靠圣灵的地方。我们要晓得一个作风和习俗能存留在一间教会,那是具有长久的一些信念在其中,众人也已经习惯了,且没有受到很大的阻碍。倘若有更好的,那是怎么好呢?若真是好的,又要怎么说服众人呢?例如:唱的诗歌、受洗的仪式、敬拜的形式等,这不是要改都能马上改的事情。若不靠着圣灵而做,一定带来反效果。就算是极好的,我们也当考虑做法。曾经有个在改革宗教会的弟兄告诉我说改革宗的理论很好,牧师可以考虑将改革系统神学系列在每周的讲台传讲,我的看见是需要让信徒理解正确的教义,但在他们现在理解的程度,一来对信仰的观念,以及整个生命的时间表,我们要祷告的不是“教不教”的问题,乃是“怎么教”。教会历史2000年有神的守护。纯正的福音真理能存留到今日是因为神的仆人们不妥协的教导神的真理,但也是他们懂得怎么受圣灵引导将那无误不变的真理引进不同的种族、文化、背景、传统。今天,我们起码先要区分原则与习俗的事情。

 

 

1.  引用一个著名的例子:女人聚会时蒙头之事;

1)女人蒙头是真理的原则,还是传统习俗呢?

现在我们很少看到这一幕,但早在四五十年前,大多数的教会都是弟兄和姐妹分开来坐。姐妹头上戴着一个遮脸的面纱,要不然就是戴着一个帽子或围巾,表示服权的记号——做妻子的服从丈夫,做姐妹的也在教会服从弟兄。当然,保罗当时说明这原则还是因为他受到当时宗法社会(以男人为主)的文化影响。起初,神造男女都为平等,只是女人有她一定的角色。即便她有很多的恩赐与才干,但神造她为一个服从与帮助者的角色,因此她最荣耀主,且是最得体的样式要服从男人。倘若一个女人使唤男人,或是对他呼呼喝喝,或是骑在他之上来带领他的话,她的生命一定给堕落的天使留地步。因此,女人服从丈夫,或是对弟兄尊重是普遍性的原则。当今很多女领袖就是不被弟兄约束与劝导,因此带来给教会很多奇异的教义。那么,只是在这服从里,需不需要实际戴着一个蒙头的象征物呢?头上戴上这象征物是真理的原则,还是传统习俗呢?

 

2)有史以来,主的教会以四种形态来接受姐妹蒙头的命令;

蒙头纯粹是传统的习俗。因此,对圣经带有这样的解释的信徒就将蒙头的行为置之度外,最后也会将女人顺服男人的事物置之度外,认为那是以前的封建社会所带来的。他们认为现今女人已经与男人平等,且应该在各方面都与男人一样,能拥有一样的地位。因此只要有才干、恩赐、热心、恩膏等,女人也能坐上国家领袖的位子,与男人平起平坐,或是在教会的话也能成为领袖。其实,现代社会正是朝向这方面前进,教会也静默地接受这样的理念。

蒙头完全是真理的原则。不管是女人要服从男人,或者是聚会时要戴着面纱,那都是真理的原则,是超越各种族、国际、文化、宗派的。并且,姐妹在聚会时用来蒙头的必须是当时初代教会女子所用的面纱,不能以头巾或帽子来取代。唯有这样做,才能保守这命令的严谨度。

③ 蒙头是习俗,服权是原则,但服权的记号能按着我们现在的文化表现出来。可能对有些文化来说,这能从女人很体面的穿着上显露出来。或者有些姐妹有了孩子后自愿减少工作的投入,甚至是放下工作全心照顾孩子,或者在家中担起家里多数的家务,或者就是全职照顾孩子,或者就是在人前让弟兄多有发言的机会。当然每个人的情况与文化背景不同,但无论如何,必有一个看得见的证明。因为看不见的一定从看得见的显露出来,倘若一个女人说她是服权的,但是在与丈夫的关系上,或者在与其他弟兄的沟通上都没有任何服权的实际显示,那不太有说服力。

④ 蒙头是习俗,服权是原则,但服权的记号必须显示在头上。因此,在这观点上,有一些宗派(如同:弟兄会与一些比较传统的宗派)要求姐妹在聚会当中必须要在头上戴着一个蒙头的象征物。可能不一定是面纱,可以是一个头巾或是一个帽子。无论如何,这标记是需要的,因为显示这女子是愿意服权的女人。

 

3)其实,无论我们选择哪个形态都不完全;

在这类的事件上,我们很容易以自己教会正在实行的作为正确,却没有发现其中的欠缺。若我们提倡 ①,那么我们很容易犯上妥协的罪。我们来到什么地步,觉得那是不可行的,就将它废除。结果,我们就连真理的原则也废除了,就如同女权运动起来,在教会界里产生了很多种破坏性的工作。另外若我们提倡 ②,是每个时代的教会都要服从的,那么我们就要遵守到底,不像有些蒙头的宗派以帽子或头巾来取代面纱,这样就自相矛盾了。并且,我们晓得有一些经文所记载的一定是带有当时的文化背景,如耶稣嘱咐门徒去传福音时,不要问人安《路10:4》。这是以当时的文化来说明那事是“非常仓促,不可拖延”,并非要求信徒顺服字面的意思。若我们提倡 ③,我们也要谨慎。因为姐妹若按着自己的文化来选择顺服的标记,那她会不会按着自己的方便来选择呢?可能在我们的文化里,我们觉得姐妹起码应该在家照顾孩子,让弟兄没有后顾之忧地发展事业,且担起家里的开销,但在有些情况之下,姐妹也不愿意这么做。可能因为她薪资太高,或是她不善于照顾孩子。若我们提倡 ④,我们又会犯上选择性顺服的错误。有些姐妹唯有在头上戴着蒙头的象征物,但回到家之后却没有真实地顺服丈夫。另外,我们也要问为何我们只选择在蒙头的事上执着呢?耶稣给门徒洗脚的事呢?《约13:1-17》。我们都知道不但主耶稣这么做,就是初代教会也这么做,一直到十八世纪,教会才停止这习俗。现在除了罗马天主教,没有什么其他宗派是这么做了。现今教会都以此为谦卑服侍的精神,不是实际当行的信仰仪式。因此,我们无论要提倡哪一个做法都有它的欠缺。我们唯有要很正直地问自己到底我们的信心与行为有否一同并行?

 

2.  五种的指导原则来面对这方面的事;

1)以圣经和初代教会许可的可变传统习俗为合理;

圣经是在1600年之间,40多个处在不同时代、文化、背景的作者所写的。如果在这期间圣经能容许变通,为何我们今天不能容许呢?在此,我们可以提出几方面来做参考。① 语文。我们晓得旧约圣经是用希伯来文记载,主耶稣是用亚拉姆语教导,新约圣经又是以希腊文记载的。因此,新约引用旧约的话时是用不同语文,然后圣经不久后又翻译成拉丁文,在十六世纪才翻译成英文。现今有些宗派强调一定要用某一个版本,不然会失去一些精义,就不能视为正统圣经。其实,若神能让人超越语文的翻译圣经,我们不该在此太过执着;② 穿着。亚伯拉罕穿的,与罗马时代的使徒们穿的有否不同呢?当然有。因此,神许可穿着是跟着时代改变的。但圣经给予穿着的原则是一定要廉耻、自守与正派《提前2:9》。曾经在一个时代,姐妹露她的脚踝也是被视为不得体的。因此,在我们的文化里一定要寻找何谓廉耻、自守与正派?姐妹的穿着到一个地步太暴露,这是廉耻与自守吗?弟兄的穿着太华丽,或是打一个耳洞,这是合宜吗?③ 货币制度。圣经的时代是用舍客勒或古罗马货币,我们在这里是用新币。但原则是我们当把当纳的十分之一献给主。这是不因时代或货币制度改变而变的。

 

2)要注意创造的原理;

不管时代怎样的改变,文化背景有多么不同,创造的原理是普世性的。比如说:创造的原理告诉我们人的被造是要顺服神,神也为人定了安息日。人有肉身,也有心灵。人不能时代改变了,科技比较先进了,因此在家靠网络崇拜。心灵敬拜神,身体也要与众圣徒一同相聚来敬拜。另外,人的被造有男和女的角色。人有男性与女性,一个是带领者,一个是帮助者。神定的是一男与一女的结合,不是一男多女,或是一女多男,更不是两男两女。这创造的原理就将何谓婚姻说明清楚。另外,当然神在创造男和女时是平等,因此绝不容许人重男轻女或重女轻男。在此犯错的都是因人的文化堕落,不是因神的道。其实,在神的创造中,我们本会晓得神已经定了不变的原理,且是人当遵守的,那不能被视为是人的传统习俗。

 

 

 

3)即便教会必须作出调整,也不可轻忽有些遵照圣经而遗留下来的传统习俗;

有时因为时代的改变,教会需要作出一些调整,但若太松懈地对待教会传统传下来的习俗也不太好。例如:有些人已经受到现代风气影响,所以在敬拜的程序与诗歌方面都没有讲究,就一律地推翻之前的传统习俗。有些教派唱诗的时间占了讲道时间的双倍,或者还未正道就收奉献。这背后的意思是什么呢?这显然是以人的意思来取代神的意思,为了人的一些目的,以不属灵的来取代属灵的。有些带领敬拜赞美的完全以现代诗歌动听的旋律来挑选诗歌,然后将很优美且有丰富属灵含义的传统诗歌弃绝。这都是非常愚拙的做法。有些人也太快将一些原则视为习俗,如同在解释《林前11》有关女人要蒙头时,说当时哥林多城市的妓女是完全不蒙头的,因此保罗让姐妹们蒙头是因为不愿意教会的姐妹显得像妓女一样。其实,这样的说法不充足,因为保罗在圣经里给予蒙头的理由并非如此,乃是要姐妹认识何谓服权。因此,这样的解释都是轻重倒置,使人错认圣经真理带给他们的尊贵意义。

 

4)不可将一些圣礼仪式的差别视为教义的问题,乃要深入探讨圣经教导来取得平衡的眼光;

像是三一神论与得救论都是基要真理,且是教会应当一致的。但是在圣礼仪式的差别却是神所许可的。并且,每个教会与教派在不同的形式里也已经拥有了悠久的历史,因此这是当彼此接受与尊重的。可能现今最多争议的圣礼仪式就是受洗时以浸水还是点水,婴儿奉献是以献礼还是幼洗。有些教派认为施洗一定要浸透,才能被接纳为洗礼。其实,水洗是仪式,但主要带出来的意义是洗净的功用。确实,水不能洗灵魂,唯有圣灵才能洗人的灵魂。因此,水只是表记,浸水或点水都一样,而有些教派认为选择点水之后与众人一同领受圣餐更有意义。在婴儿奉献的事上,像浸信会只做献礼,长老会做的是婴儿洗。献礼的圣经根据是取自于主耶稣在第八天之后行割礼,之后满了洁净的日子就带到圣殿去把他献上《路2:21-22》。但在五旬节圣灵降临时,彼得也对扎心的众人说:你们各人要悔改,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叫你们的罪得赦,就必领受所赐的圣灵。因为这应许是给你们和你们的儿女,并一切在远方的人,就是主我们神所召来的。《徒2:38-39》。这里头有个人福音化,家庭福音化,和世界福音化的应许。后来,当保罗在腓利比传福音时,那原本要自杀的禁卒信了主,当夜信了主而全家一同受洗《徒16:33》。这里面有他的孩子吗?我们不能说有,但也不能说没有。但圣经确实是说全家受洗。神在旧约也嘱咐亚伯兰罕无论自己所生的或银子买来的都当受割礼。因此,在婴儿受洗的事上,虽然那不是明文规定的圣经章节,但是没有违背圣经的立约神学。神的确与一个人立约时,也与他的家庭立约。那么,受了洗的婴孩不能以此视为他的得救,他长大之后还是要经过坚信礼来坚定他的信仰,这便是一个遵照圣经原则的做法。人若在此处还是过度执着于自己所认为对的圣礼仪式,那只能说他对属灵与生命的事情不太理解,很容易会因此事与其他圣徒四分五裂,甚至相咬相吞。这样的人在信仰很多事上是会本末倒置。还有一个就是女人站在台上讲道的事。很多提倡这点的人是只有提出《提前2:12》所说的:“我不许女人讲道,也不许她辖管男人,只要沉静”,却没有参考《林前11:5》所说的:“凡女人祷告或是讲道,若不蒙着头,就羞辱自己的头,因为这就如同剃了头发一样”。这里的确有提出一个让女传道宽松的余地,就是能让有恩膏与恩赐的女人讲道,但她必须要降服在弟兄领袖的权柄之下,不能在教会拥有独一的领导权。

 

5)若还是有疑惑,那还是先顺服 ;

在此,我们也当理解人的良心的问题。因为圣经在《罗14:23》也说:“凡不出于信心的都是罪”。特别,有些传统习俗的问题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放下的。有的姐妹头上一定要带着一个蒙头的象征物才能做崇拜,在这点教会也不反对。有的人唱诗的时候很想举起手,教会也不反对。但千万要记得在做这些事情时不要排斥不做的人。另外,在圣礼仪式的事情上,因为上帝是一个有次序的上帝,若他在一间教会如此带领,来到这间教会的弟兄姐妹若能配合教会的做法是最理想不过的。要是自己在某些圣礼的仪式上真是通不过,可以让教会领袖们知道。教会的监督们祷告之后会看怎么在主的公义和慈爱的原则之下做出最妥善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