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让你的良心变得麻木!《罗2:15;弗4:17-20;提前1:5,18-19;4:1-2;太5:29;来3:13-15;9:14;10:22-25;诗119:9–11》
1. 何谓“良心”?
1)正常运作的好良心。
· “良心”是神给人的“是非之心”、“道德(对错、善恶)的意识”。读《罗2:15》。
· 当犯罪时,良心会发出警告;神给人良心是为了保护人。
· 一个正常运作的良心会对罪敏感,且尽力躲避罪恶。
2)人堕落之后的良心。
· 读《弗4:17-20;提前4:1-2》。
· 当信徒越来越习惯神的恩典时,他们的心也可能出现“刚硬”的现象。
· “良心被烙惯了”:良心被烧坏了、麻木了、不敏感了、不能正常操作了。
· 放松与罪的争战;每次犯罪时,良心也不再受太多谴责;对罪不厌恶,也不感到忧伤羞耻。
· 堕落的良心是不坚定,容易受世界的文化和道德水准影响的。
· 人有倾向调整自己的良心来迎合自己喜悦的生活方式,而不是顺服神命令我们遵守的生活原则。
· 良心的刚硬和麻木是一个渐进而非突发的过程。
2. 哪些因素让我们的良心变得麻木呢?
1)罪那使人变得刚硬的特性。
· 越接触罪,就越不觉得罪是可恶的、危险的、羞耻的。
· 继续犯罪却仍未承受任何后果,胆子就变大,以至继续消灭圣灵的感动,无所畏惧地犯罪。
· 参孙的例子《士16》。
2)人最爱的是自己,不是神。
· 自己的开心比神的圣洁重要。
3)忽略与神亲近。
· 所以良心不受保护,反而被许多世界和人类的文化摇动。
· 省察:祷告是否越来越短,越来越不固定?原本分别来读经的时间是否一直被别的事情取代了?
4)不肯受教,也不欢迎适当的责备。
3. 要学习将麻木的良心再次唤起。
· 与“被烙惯而麻木的良心”相反的就是“无亏的良心”。读《提前1:5,18-19》。
1)“打那美好的仗”,而不是放任罪。
o 读《太5:29》。
o 采取极端行动拔出罪根;罪一定有后果的。
o 司布真牧师曾劝勉:要认具体的罪,不单是概括性地承认“我是个罪人”。
o 还没有犯罪的“行为”,但意识到试探和罪的“影子”临近,和有罪的“意念”时,就即刻抵挡。
2)用耶稣的宝血洁净我们的良心。
o 读《来9:14,新译本》。
o 不要觉得我已经麻木到神无法使我的良心再次苏醒了。更不要觉得神不愿洁净我们。也不要认为我们要先达到某种“不错”的状态才能去找神。
3)我们麻木的良心要被神的话唤醒。
o 读《诗119:9–11》。
o 《提前4:1-2》:…必有人离弃真道,听从那引诱人的邪灵和鬼魔的道理…这等人的良心如同被热铁烙惯了一般。
o 《提前1:19》…人丢弃良心,就在真道上如同船破坏了一般。
o 马丁·路德曾说:“我的良心受神的话语所约束,违背良心既不正确也不安全。”
o 用神的话不断校准我们的良心。
4)彼此勉励。读《来3:13-15;10:22-25》。